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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中考改革公开征求意见!考试计分科目减少,总分570分

2025-04-18 20:05:00 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楠楠

4月18日,烟台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考计分科目为6门,总分570分

根据《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现初二年级)开始,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优化志愿填报、规范优惠加分等改革,到2027年,形成科学合理、符合教育规律和烟台市学情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其中考试科目和内容方面,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分为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考查科目。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等六门,等级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等四门,考查科目包括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含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五门。

计分科目成绩以分数呈现计入中考,考试成绩用于毕业和升学。计分科目成绩总计570分。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均为120分,其中外语笔试为9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为30分;物理分值为80分;化学分值为7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为60分(含过程性评价)。

等级科目成绩以等级评价呈现(不公布原始分数),科目等级在升学中作为限定条件使用。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划定为 A、B、C、D 四个等级,得分为满分的90%以上的为 A 等,80%以上不足90%的为B等,60%以上不足80%的为C等,不足 60%的为D等。如果按照分数划定,A 等级不足考生总量的25%,B等级及以上不足考生总量的60%,C等级及以上不足考生总量的85%,则按考试总人数的25%、60%、85%的比例从下一等级中递补。其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目等级成绩为D等的考生,可以申请重考,重考合格后的最高等级为C等。

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考查科目结果在升学中参考使用。成绩不合格可申请重考。初中2021级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初中2022级的信息技术、实验操作(含物理、化学、生物学)、艺术,均作为考查科目进行评价。

公办高中统招要求等级科目成绩无D

改革普通高中招生模式。其中统一招生方面,符合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基本限定条件的考生,以计分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等级科目评价结果无D等和考查科目全部合格作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限定条件。其中,获评省级市级“特色高中”称号的市直属高中学校(烟台一中、烟台二中、烟台三中和牟平一中),考生的等级科目成绩至少要达到 2B2C的要求,其他区市结合实际确定等级科目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方面,实施“脱颖计划”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能力突出的学生及体育、艺术特长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落实“县中振兴行动”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严控自主招生范围,维持良好招生生态。各招生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结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23〕3 号)要求,完善评价程序和办法,切实做好评价工作。将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违反校规校纪情节特别严重的,学校可按程序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取消无国家明确规定的优惠政策

优化志愿设置。根据“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录取时至少应与普通高中教育同批次招生”的有关要求,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市内四区该批次设置3个普通高中志愿和3个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志愿。

规范优惠办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高中招生加分项目。自2027年中考录取开始,取消无国家明确规定的优惠政策,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三侨考生,台湾籍考生的优惠政策不变。

深化教学改革。将招生制度改革作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牵引,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压缩艺术、体育、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课时。

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严禁掐尖招生,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以中考成绩或升学率表彰奖励。

征求意见将于4月27日结束

4月16日,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育专家、初高中校长教师代表、初中各年级家长代表、社会公众代表及听证监察人员等3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听证会上对《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听证代表围绕中考科目设置、评价方式、招生录取等核心议题展开讨论,推动构建更加科学、公平的考试评价体系。

本次改革前期已进行了广泛调研,召开调研座谈会数十场,听证会后,市教育局认真整理、研究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意见》补充完善,4月18日,市教育局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动改革尽快实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4月27日。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烟台市教育局,邮箱地址为:ytzk@yt.shandong.cn,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其他反馈方式及渠道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工作日):2101868、211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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