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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法院 | 以要素式答辩状“小切口”助力矛盾化解新实践

2025-07-07 09:38:00 0

七月的长安,烈日炙烤大地,西安长安法院引镇法庭也被闷热的空气所笼罩。此时的法庭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正因欠款争议剑拔弩张。而一份要素式答辩状,如同精准密钥,悄然解开了多年纠葛的锁链,让原本拒不履行的李先生主动提出偿还借款,这场纠纷迎来转机。

王先生与李先生本为昔日好友,五年前,李先生因生意资金周转之需,向王先生借款50余万元。然而借款到期后,李先生却从信誓旦旦变为百般推诿,甚至对部分借款事实矢口否认。王先生无奈之下,将好友告上法庭。

被告李先生在应诉时,由于情绪激动,陈述杂乱无章,李先生表示想向法庭提交一份书面答辩状,杜晓艳法官适时提供一份《民间借贷纠纷要素式答辩状》,并耐心指导被告李先生如何填写。

“对借款金额有无异议”

“对还款情况有无异议”

“对是否逾期还款有无异议”

随着要素式答辩状填写的越发完整,被告李先生对自己欠款事实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越发清晰。填完答辩状,李先生对法官说道:“杜法官,填完表格我才真正看清了问题的严重性。继续拖下去,要承担的成本远比还款还高,但是我最近确实资金周转困难,希望能够分期还款。”

在杜晓艳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基于答辩状所确认的关键事实,迅速达成了和解协议,多年的积怨得以圆满化解。

李先生的转变,折射出了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在深化司法为民、提升治理效能中的独特价值,其以简洁而精准的特性,紧密围绕预设的关键要素进行回应,法官能够迅速锁定案件中的无争议事实与核心争议焦点,更实现了司法案件的提质增效。

同时,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更有利于实现调解,当事人在填写过程中,能在专业框架内冷静、理性地重新评估自身立场和诉讼风险,对法律后果形成清晰的预判。这成为促成和解或主动履行的“催化剂”,有效降低了诉讼的对抗性,将司法从“胜负之争”的泥潭中解脱出来,导向“问题解决”的坦途。

在李先生手中,小小要素式答辩状变成自觉履行的“还款承诺书”,这是基层法官用“小工具”解决“大难题”的智慧,更是司法为民理念在细微处的深刻践行,为司法改革与基层善治注入新活力。


作者:刘卓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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